买汽车叠加大额消费券!乐清申领方式来了

2025-03-26

乐清市商务局获悉,3月14日起,市民购买汽车享受“以旧换新”政策(含报废、置换)时,可叠加使用汽车消费券。


01
活动时间



此轮汽车消费券活动是2月10日启动的2025年迎新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政策延续,时间由2025年2月28日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。

活动以500万元额度核销为截止日,若未核销完以3月31日为截止日。

2025年3月1日至3月13日购车的消费者同样可以享受首次购车补贴。


02
补贴力度



本轮汽车消费券分为两部分。


第一部分:第一次购置新车

①购买1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(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,下同),补贴1000元;

购买10万元(含)以上-2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,补贴3000元;

购买20万元(含)以上-3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,补贴5000元;

购买30万元(含)以上的机动车,补贴7000元。


第二部分:与“两新”补贴叠加

①购买1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补贴1000元;

购买10万元(含)以上—2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补贴2000元;

购买20万元(含)以上—3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补贴3000元;

购买30万元(含)以上的机动车补贴4000元。

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(含报废、置换)叠加。


【例如】以一辆售价30万元以上并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新能源汽车为例,消费者在置换时享受新能源乘用车1.5万元最高置换补贴的基础上,可再叠加享受4000元的汽车消费券补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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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对象



活动期间,凡在参加本次活动的乐清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个人,购买用于非经营的汽车(小轿车、7座及以下SUV、MPV车型)。并在乐清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(其中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需在3月31日(含)前、行驶证注册日期需在4月30日(含)前),享受一次性购车消费补贴(每人只能享受一次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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